证券代码:300634 证券简称:彩讯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6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58,548,636.31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47,888,142.32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按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788,814.23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181,168,524.97元,母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为314,267,853.06元,资本公积余额469,398,640.37元。
为回报广大股东对公司的支持,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公司最新总股本400,0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8元(含税),预计分配利润人民币32,000,8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的现金红利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18%,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100%;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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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