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3 证券简称:开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4-047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
股本 430,652,785 股,加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归属的 2,059,620 股限制性股票,减去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 2,076,400 股,以总
计 430,636,0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2 元(含税),共计
派发现金股利 137,803,521.60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 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432,712,405 股,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已回购股份 2,076,400 股后的股本 430,636,005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2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37,803,521.60 元
(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股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137,803,521.60 元 /432,712,405 股×10= 3.184644 元。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除权除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0.3184644
元/股。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30,652,785 股,加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归属的 2,059,620 股限制性股票,减去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
数量 2,076,400 股,以总计 430,636,0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3.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37,803,521.60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已归属限制性股票 2,059,620 股,归属后公司总股本为 432,712,405 股,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其它变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2,076,400 股。为了保证利润分配的正常实施,公司在申请办理分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回购股份数将不发生变化,因此公司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为公司现有总股本 432,712,405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076,400 股后的 430,636,005 股,公司本次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分配比例 =430,636,005 股 ×0.32 元/股
=137,803,521.60 元。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2,076,400.00 股后的 430,636,00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200000 元
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88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
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58 陈志强
2 02*****236 吴坤祥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21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 2022 年 1 月 18 日发布的《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 8 月 23 日发布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需进行相应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电北路 368 号开立医疗大厦
咨询联系人:李浩 吴坚志
咨询电话:0755-26722890 传真电话:0755-2672285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