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3 证券简称:开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3-036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
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0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
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27,861,745 股,加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拟归属的 2,791,040 股限制性股票,以总计 430,652,785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8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77,517,501.30 元。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下一年度。
如在 2022 年度利润分配相关公告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
司总股本发生除上述限制性股票归属以外其他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已归属限制性股票 2,791,040 股,归属
后公司总股本为 430,652,785 股,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其它变动。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
致。
4、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30,652,785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8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62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6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8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158 陈志强
2 02*****236 吴坤祥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5 月 30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6 月
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 2022 年 1 月 18 日发布的《2022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需进行相应调整,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电北路 368 号开立医疗大厦
咨询联系人:李浩 吴坚志
咨询电话:0755-26722890 传真电话:0755-2672285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方案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