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根据当前市场需求,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实际经营情况,拟对公司的经营范围进行如下调整:
公司原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桩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字技术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消毒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拟变更为:公司原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桩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电
子专用材料制造;机械设备租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字技术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生产;消毒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内部控制制度与外部环境及公司管理需求相适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现有《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作修订,具体修改如下: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 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
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 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
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 光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
照明器具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 照明器具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
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智能输配电及 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
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 及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桩销售;家用
第十
造;充电桩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 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新材料技
三条
用电器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 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电子专用
膜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互 材料制造;机械设备租赁;互联网销
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软件
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 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信息
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字技术服务; 系统集成服务;数字技术服务;第一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 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
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非居 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非居住房
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动)。 许可项目: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
许可项目: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 品生产;消毒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
品生产;消毒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 器械生产;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
器械生产;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第十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可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五条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
发行优先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305,181,620 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305,181,620 股,
第二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公司发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十条 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
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
合并; 司合并;
第二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十四
股权激励; 者股权激励;
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
购其股份; 司收购其股份;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东权益所必需。 权益所必需。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在《公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在
司法》和本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下 《公司法》和本章程规定的范围内
列职权: 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划; 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的报酬事项; 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方案、决算方案; 算方案、决算方案;
第四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十一 和弥补亏损方案;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条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作出决议; 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及附件(包括《股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
务所作出决议; 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二条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规定的担保事项; 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二
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事项; 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十五)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自然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超过人民币 300 途事项;
万元的关联交易;审议批准公司拟与 (十五)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人民币 (提供担保除外)金额超过 3000 万1,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 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 产绝对值 5%以上的;与同一关联人
交易; 进行的交易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 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应按
股计划; 照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持股计划;
决定的其他事项。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 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代为行使。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
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
代为行使。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下列交易,可
以豁免按照本条规定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一)公司参与面向不特定对象的
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的(不含邀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