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9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9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9年2月28日至2019年3月12日,公司通过在公告栏张贴公告公示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的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9年3月22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调整情况
由于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130人调整为121人,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97万股调整为290万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以上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符合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于2019年3月28日出具《关于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授予的调整系由于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所致,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