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2 证券简称:光莆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0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2,267,3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6%),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370,3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5%),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937,5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7%)。
三家股东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474,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18年4月9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恒”)、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泰”)、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瑞”)《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达晨创恒持有公司股份2,267,309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6%;达晨创泰持有公司股份2,370,358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2.05%;达晨创瑞持有公司股份1,937,52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7%。
达晨创恒、达晨创泰和达晨创瑞均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有限合伙企业,系合计持股5%以上的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公司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3,474,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达晨创恒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1,15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达晨创泰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1,15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达晨创瑞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1,158,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1%。
4、减持期间:自公司公告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且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5、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达晨创恒、达晨创泰和达晨创瑞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本企业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达晨创恒、达晨创泰和达晨创瑞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在不违反所做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的前提下,将
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需求,可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
①减持方式: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减持所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等。
②减持价格: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③减持期限: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发行人股票走势及公开信息、本企业的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自主决策、择机进行减持。
④本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自锁定期满2年内累计减持股份可达到所持发行人股份的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达晨创恒、达晨创泰和达晨创瑞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 号)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后续减持行为。公司也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 达晨创恒、达晨创泰和达晨创瑞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