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24-039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
股份)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上市日期(新增股份):2024 年 5 月 16 日
2、登记数量(新增股份):240.14 万股
3、授予价格:11.76 元/股
4、授予登记人数(新增股份):9 人,其中 1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部分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股份,部分来源于公司向其定向增发的股份
5、授予的股票来源(新增股份):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王兵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2、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4 年 3 月 27 日至 2024 年 4 月 6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异议。2024 年 4 月 7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条件成就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新增股份)的具体情况
(二)授予价格:11.76 元/股
(三)授予数量(新增股份):240.14 万股
(四)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
(五)授予人数(新增股份):9 人
授予对象及实际认购数量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 占本计划授予限 占本计划
序号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制性股票总数的 公告日公
股) 比例 司总股本
的比例
1 党建兵 董事长、总经 80 18.24% 0.65%
理
2 范克银 副董事长 30 6.84% 0.24%
3 程军军 副总经理 20 4.56% 0.16%
4 彭文博 副总经理 20 4.56% 0.16%
5 魏煦 副总经理 20 4.56% 0.16%
6 杨积衡 副总经理 20 4.56% 0.16%
7 王肖虎 副总经理 30 6.84% 0.24%
董事、副总经
8 程恒 理、董事会秘 20 4.56% 0.16%
书、财务负责
人
9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0.14 0.03% 0.001%
员工(1 人)
首次授予权益数量合计(9 人) 240.14 54.76% 1.96%
注:(1)上表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本次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来源为新增股份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本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股份来源包括回购股份与新增股份。
(2)上表中 1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部分来源于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股票,部分来源于公司向其定向发行的限制性股票。
(六)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七)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解除限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售安排
第一个解除限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售期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40%
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售期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售期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三、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 1 名激励对象在知悉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后至《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存在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而放弃激励资格。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提请董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60 人变更为 59 人,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不变,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428.5 万股
调整为 426.5 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0 万股调整为 12 万股。
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四、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出具了中汇会验
[2024]6668 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5 月 8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
况进行了审验,审验结果如下:
贵 公 司 原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22,642,024.00 元 , 股 本 为 人 民 币
122,642,024.00 元。
根据贵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贵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贵公司 A 股普通股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贵公司 A 股普通股作为激励工具,以11.76 元/股的价格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59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26.5 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2 万股。
经我们审验,截至 2024 年 5 月 8 日止,贵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 426.50 万股,其中 186.36 万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后授予,240.14 万股通过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授予,每股面值 1 元。贵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59 名激励对象申请认购人民币普通股 426.50 万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合计人民币 50,156,400.00元(人民币伍仟零壹拾伍万陆仟肆佰元整),其中:人民币 21,915,936.00 元用于购买贵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 186.36 万股 A 股普通股股票,冲减库存股 45,296,835.11 元,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3,380,899.11 元;人民币 28,240,464.00 元,增加注册资本及股本人民币 2,401,400.00 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5,839,064.00 元。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股东出资前(变更前)的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 122,642,024.00 元,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2
年 1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