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24-038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4 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首次授予日:2024 年 5 月 6 日
2、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59 人
3、首次授予数量:426.5 万股
4、授予价格:11.76 元/股
5、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6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
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4 年 5 月 6 日,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共 59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共 426.5 万股。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4 年 4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种类、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 A 股普通股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二)本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的分配
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 获授的限制 占本计划授予 占本计划公
号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限制性股票总 告日公司总
(万股) 数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1 党建兵 董事长、总经理 80 18.24% 0.65%
2 范克银 副董事长 30 6.84% 0.24%
3 程军军 副总经理 20 4.56% 0.16%
4 彭文博 副总经理 20 4.56% 0.16%
5 魏煦 副总经理 20 4.56% 0.16%
6 杨积衡 副总经理 20 4.56% 0.16%
7 王肖虎 副总经理 30 6.84% 0.24%
董事、副总经理、董
8 程恒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 20 4.56% 0.16%
人
9 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 188.5 42.99% 1.54%
工(52人)
10 预留部分 10 2.28% 0.08%
合计 438.5 100.00% 3.5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本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四)授予价格
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11.76 元。
(五)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六)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其限售期分别为自预留部分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其限售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解除限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售安排
第一个解除限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售期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40%
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售期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售期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30%
日止
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
各批次解除限售比例及安排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解除限售比例及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解除限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售安排
第一个解除限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
售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 50%
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 自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
售期 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 50%
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七)解除限售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4-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别在公司满足如下业绩条件时分3次解除限售:
对应考核年度 扣非后净利润较2023年的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次解除限售 2024年 50% 40%
第二次解除限售 2025年 80% 64%
第三次解除限售 2026年 110% 88%
考核指标 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M)
扣非后净利润较 A≥Am M=100%
2023年的增长率 An≤A<Am M=80%
(A) A<An M=0%
注:扣非后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均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一致。若预留部分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扣非后净利润较2023年的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次解除限售 2025年 80% 64%
第二次解除限售 2026年 110% 88%
考核指标 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M)
扣非后净利润较 A≥Am M=100%
2023年的增长率 An≤A<Am M=80%
(A) A<An M=0%
注:扣非后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均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