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的规定,江
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0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2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2,540,000张,共计募集资金254,000,000.00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 [2020]288号”文同意,可转债于2020年4月1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截至2020年3月26日,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7,000,000元(含税)后的金额247,000,000.00元已于2020年3月26日存入公司江苏银行南京浦口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相关协议约定的保荐及承销费用6,603,773.58元(不含税),律师费用300,000.00元(不含税),审计及验资费用235,849.05元(不含税),资信评级费235,849.05元(不含税),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1,042,830.19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5,581,698.1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6月9日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0]4583号)。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存储余额 备注
江苏银行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31080188000153325 247,000,000.00 - 账户已注销
江苏银行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31300188000041629 - 265,993.59 募集资金投资
中国农业银行格尔木分行 28900001040035007 - 8,088,825.77 项目变更,变
更 情 况 详 见
江苏银行南京江北新区支行 31300188000041547 - 21,551,743.69 三、(一)1
合 计 247,000,000.00 29,906,563.05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
品。
(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72号)核准,公司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3,121,212股,发行价格为33.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02,999,996.00元。截至2022年1月7日,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000,000元(含税)后的金额99,999,996.00元已于2022年1月7日存入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湖南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外发生律师费用300,000.00元,审计及验资费用160,000.00元,股份登记费3,121.21元,材料制作费用2,828.00元,前述费用合计495,949.21元(含增值税),上述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以及其他相关发行、不含增值税的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701,930.7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于2022年1月10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0018号)。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存储余额 备注
中信银行南京湖南路支行 8110501012601874912 65,000,000.00 5,439,587.24 -
中信银行南京湖南路支行 8110501013601878030 34,999,996.00 - 账户已注销
中信银行南京湖南路支行 8110501011301875195 - - 账户已注销
合 计 99,999,996.00 5,439,587.24 -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
品。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1,427.36 万元置换预先
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议案事项发表
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会计师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2、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58,000.00 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扣减承销及保荐费用的可抵扣增值税后金额 144,177.35 元,上述合计置换金额
合计 602,177.35 元,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议案事项发
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会计师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考虑该募投项目所在园区未来环保政策收紧的预期,公司拟将
原募投项目建设地点变更至化工园区,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披露公告,将该项目投资进度调整为 2022 年 12
月前投入完毕。截至 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仍然未寻找到合适的建设地点,重新选址存在不
确定性,鉴于公司在盐湖提锂吸附剂、钛石膏资源化利用等业务以及日常营运上的资金需求增
加,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公司发展需求,经综合考虑研判,公司决定变更
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将原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全部募集资金余额
用于公司“年产 6000 吨锂吸附分离材料项目”、“钛石膏资源化项目”以及永久补充流动性
资金,具体调整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总 拟投入募集资 实施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 实施主
额(万元) 金净额(万元) 主体 (万元) 金净额(万元) 体
西藏久
年产 6000 吨锂 吾新材
高性能过 吸附分离材料 9,424.97 9,424.97 料科技
滤膜元件 久吾 项目 有限公
及装置产 25,400.00 24,558.17 高科 司
业化项目 钛石膏资源化 8,365.26 6,560.90 久吾高
项目 科
永久补充流动 7,620.00 7,620.00 久吾高
性资金 科
合计 25,400.00 24,558.17 合计 25,410.23 23,605.86
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部分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 2022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对该议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议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3 年,由于募投项目“年产 6000 吨锂吸附分离材料项目”二期项目建设部分工艺优化
升级以及项目投资概算与最终决算存在差异,原先投资金额不足以满足项目投资需要。同时,
因项目前置行政审批手续办理进展缓慢,公司募投项目“钛石膏资源化项目”子项目“南钛钛
石膏资源化项目”推进不及预期。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先保障“年产 6000 吨锂吸
附分离材料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