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23-024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2023年5月15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以2023年3月31日总股本122,642,024股为基数,以每10股派0.7元现金红利(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 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122,642,0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7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63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8,584,941.68 元(含税)。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7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7
月 7 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7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7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12 上海德汇集团有限公司
2 08*****002 南京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 年 6 月 29 日至登记日:2023 年 7
月 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园思路 9 号 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江燕、汪奎
咨询电话:025-58109595-8095
传真电话:025-58209595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