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22-050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暨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范克银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程恒先生、王肖虎先生、程军军先生、杨积衡先生、魏煦先生、彭文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程恒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聘任江燕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胡悦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附件,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负责人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中,程恒先生、江燕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程恒先生不存在《创业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5条所列情形。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5-58109595转8095
传真:025-58209595
电子邮箱:ir@jiuwu.com
联系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园思路9号
二、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完成后,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潘锁良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继续担任公司其他相关职务;原高级管理人员晋欣蕾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职务,继续担任公司其他相关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晋欣蕾女士持有公司202,500股股份,其配偶等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潘锁良先生持有公司232,500股股份,其配偶等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上述人员离任后,将继续遵守《公司法》、《创业板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对晋欣蕾女士、潘锁良先生在任期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