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22-021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22 年 3 月 1 日,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会议以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3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3
月 2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下午 15:
00 在南京市浦口区园思路 9 号公司 4 楼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40,699,12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85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 人,所持股份 34,204,125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889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
东 6 人,所持股份 6,495,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959%。
本次会议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党建兵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并进行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631,3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334%;
反对 67,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66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2.4031%;反对 6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7.596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631,3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334%;
反对 67,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66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2.4031%;反对 6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7.596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631,3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334%;
反对 67,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66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份总数的 12.4031%;反对 6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7.596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631,3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334%;
反对 67,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66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2.4031%;反对 6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7.596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631,3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334%;
反对 67,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66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2.4031%;反对 6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7.596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董事 2021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2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631,3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334%;
反对 67,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66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2.4031%;反对 6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7.596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监事 2021 年度薪酬的确认及 2022 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反对 67,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66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2.4031%;反对 6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7.596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631,3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8334%;
反对 67,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166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2.4031%;反对 67,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87.596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688,0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727%;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5.6589%;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4.341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688,0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727%;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5.6589%;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 14.341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688,0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727%;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5.6589%;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4.341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688,0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727%;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5.6589%;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4.341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0,688,0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9.9727%;
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73%;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6,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85.6589%;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的 14.341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的黄印律师、杨龙律师通过视频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召集人员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审议议案及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