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22-007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南京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南京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工大资产公司”,持本公司股份 6,417,700 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比例 5.2329%)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226,400 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比例 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了持股 5%以上股东南工大资产公司出具的《持有久吾高科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2022年1月20日
公司总股本比例
南京工业大学资产经营有 6,417,700 5.2329%
限公司
二、股东南工大资产公司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的原因: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42号)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南京工业大学关于高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工作的决定和部署。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送红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南工大资产公司拟减持股份不超过1,226,400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比例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进行相应调整)。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南工大资产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减持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适用下列比例限制: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南工大资产公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之日起12个月内,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企业已作出承诺的情况下,累计转让的公司股份总额不超过公司股票上市之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额的50%。
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充分考虑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减持对公司二级市场不构成重大干扰等因素。
3、所持股票限售期(包括前述股票锁定期满之日后的12个月)结束后,进行减持前,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减持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部门允许的方式;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股东南工大资产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股东南工大资产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或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股东南工大资产公司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南工大资产公司出具的《持有久吾高科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