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22-003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目前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尚处于法定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代表人为张翼先生和朱哲磊先生。
近日,公司收到国泰君安投资银行部出具的《关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变更的函》,因近期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072号)并完成了股票的发行工作,为方便日后持续督导工作的开展,国泰君安决定由负责本次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代表人钱健先生和邓超先生接替张翼先生和朱哲磊先生担任发行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后续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和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均为钱健先生和邓超先生,持续督导义务将持续至2024年12月31日。
保荐代表人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14 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钱健先生,保荐代表人,国泰君安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曾负责或参与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项目、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项目等。
邓超先生,保荐代表人,国泰君安投资银行部业务董事,曾负责或参与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项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项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