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19-013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公告
合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杭州维思捷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捷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维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披露了《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
杭州维思捷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维思捷朗”)及其一致行动人南京捷奕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捷奕创投”)、杭州维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维思投资”)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如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157,440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6%。
截至2019年2月26日,股东维思捷朗及其一致行动人捷奕创投、维思投资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前述股东截至2019年2
月26日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集中竞价交易 2018年10月31日- 15.90 564,000 0.5461%
2019年2月26日
维思捷朗 大宗交易 2018年10月31日- 14.36 660,000 0.6253%
2019年2月26日
合计 1,224,000 1.1714%
集中竞价交易 2018年10月31日- 15.96 488,792 0.4666%
2019年2月26日
捷奕创投 大宗交易 2018年10月31日- 14.31 700,000 0.6632%
2019年2月26日
合计 1,188,792 1.1298%
集中竞价交易 2018年10月31日- 15.97 287,600 0.2750%
2019年2月26日
维思投资 大宗交易 2018年10月31日- 14.39 390,000 0.3695%
2019年2月26日
合计 677,600 0.6445%
注:1、本次减持的股份,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股份及其孳生股份。2、上述合计数与各分项值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减持前总股 占减持后总股本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352,200 6.1898% 5,128,200 4.8584%
维思捷朗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6,352,200 6.1898% 5,128,200 4.8584%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份 1,994,780 1.9438% 805,988 0.7636%
捷奕创投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994,780 1.9438% 805,988 0.7636%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维思投资 合计持有股份 1,232,452 1.2009% 554,852 0.525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232,452 1.2009% 554,852 0.5257%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维思捷朗、捷奕创投、维思投资本次减持股份事项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前述股东做出的相关承诺的情况。
2、维思捷朗、捷奕创投、维思投资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于2018年10月9日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减持计划一致。
3、维思捷朗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截至本公告日,维思捷朗严格履行了承诺。
4、截至本公告日,维思捷朗、捷奕创投、维思投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前述股东承诺减持股份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遵守其做出的相关承诺及减持计划内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维思捷朗及其一致行动人捷奕创投、维思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