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1 证券简称:久吾高科 公告编号:2018-063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及未来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董事刘飞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晋欣蕾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其中,公司董事刘飞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8%),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晋欣蕾女士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日,刘飞先生、晋欣蕾女士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其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公告。
2、持本公司股份32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1%)的董事刘飞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8%),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8年3月28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07),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刘飞先生、高级管理人员晋欣蕾女士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其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刘飞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仍持有公司股份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
2、截至本公告日,晋欣蕾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仍持有公司股份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
二、股东未来减持股份计划
(一)股东持股情况
刘飞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计划
(1)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持有公司股份期间公司送红股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5)减持数量及比例:预计在上述期间内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8万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占公司总股本的0.078%。
2、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刘飞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久吾高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久吾高科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至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久吾高科上市后6个月内如久吾高科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所持有久吾高科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久吾高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久吾高科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刘飞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刘飞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或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刘飞先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刘飞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2、刘飞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3、晋欣蕾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久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