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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制药: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3

普利制药: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普利制药        公告编号:2023-065
债券代码:123099          债券简称:普利转债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3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23年5月23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9:15至2023年5月23日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经济开发区新洲路78号,浙江普利药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范敏华女士。

  (六)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0 人,代表股份 202,454,921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46.39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180,349,74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1.331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4 人,代表股份 22,105,1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5.065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6 人,代表股份 22,106,280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 5.06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1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00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4 人,代表股份 22,105,18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0659%。

  (八)公司全部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364,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3%;反对9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15,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06%;反对
9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364,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3%;反对9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15,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06%;反对
9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364,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3%;反对9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15,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06%;反对
9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364,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3%;反对9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15,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06%;反对
9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3 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364,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5%;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16,2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29%;反对
9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364,4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3%;反对9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15,7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06%;反对
90,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9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364,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5%;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16,2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29%;反对
9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364,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5%;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16,2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29%;反对
9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结果: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202,364,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55%;反对9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2,016,28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929%;反对
90,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407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徐逍影、罗小杭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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