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普利制药 公告编号:2021-164
债券代码:123099 债券简称:普利转债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和《关于聘任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范敏华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意选举范敏华女士、周茂先生、陈亚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并由范敏华女士担任召集人;同意选举潘磊先生、周茂先生、陈亚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并由潘磊先生担任召集人;同意选举陈亚东先生、罗佟凝女士、樊德珠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并由陈亚东先生担任召集人;同意选举樊德珠女士、范敏华女士和潘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并由樊德珠女士担任召集人。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范敏华女士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周茂先生、罗佟凝女士、蒲建先生、周学来先生、邹银奎先生为公司的副总经理,同时聘任罗佟凝女士为公司的财务总监。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茂先生为董事会秘书,聘任吴世俊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及开展相关工作。周茂先生、吴世俊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上述相关人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已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898-66661090
传 真:0898-65710298
电子邮箱:securities@hnpoly.com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桂林洋经济开发区
邮 编:570100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0 日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范敏华 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 年生,硕士,中国药
科大学硕士生导师。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84 年 9 月至 1992 年 5 月,任
浙江省医药管理局科技处干部;1992 年 6 月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董事、董
事长;2000 年 4 月至今,任杭州赛利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3 年 8
月至今,任浙江普利药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 年 7 月至今,任杭州泽芙雪
化妆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2016 年 8 月至今,担任浙江龙传执行董事; 2018
年 9 月至今,任安徽普利执行董事;2020 年 6 月至今,任逸敏合伙执行事务合
伙人;2020 年 9 月至今,任荣敏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范敏华女士 20 多年来,潜心钻研化学药品的研究开发、工艺改进和质量管控,是公司“地氯雷他定干混悬剂及其制备法”、“一种地氯雷他定分散片及其制备方法”、“一种双氯芬酸钠微丸制剂及其制备方法”、“一种马来酸曲美布汀片及其制备方法”、“马来酸曲美布汀干混悬剂及其制备方法”等发明专利的发明人,主持了公司更昔洛韦钠冻干粉针剂及原料药等产品的 FDA、欧盟及 WHO 的cGMP(GMP)认证。
范敏华女士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范敏华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480835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88%,与公司控股股东朱小平系夫妻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范敏华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茂 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 年出生,硕士学历,中
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997 年至 2000 年,任浙江
工业大学制药工程系讲师;2000 年 4 月至今,任杭州赛利总经理;2002 年至 2006
年,任普利有限发展部经理,销售财务经理,人力资源经理,2006 年至 2008 年,
任杭州赛利药物研究所所长;2009 年至 2012 年 10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5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
年 9 月至今,任安徽普利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茂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742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周茂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罗佟凝 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生,本科学历,会
计师。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1999 年 7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新大洲本
田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03 年 9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海南圣宝生物制药
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04 年 10 月至今在公司财务部任职,2012 年 10 月至今,
任公司财务总监;2018 年 11 月 27 日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佟凝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237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罗佟凝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蒲建 先生,硕士,现任公司副总经理。1995 年至 2002 年,任浙江大学医
学营养系教师,2002 年至 2008 年,任公司销售经理,2008 年至 2009 年,任浙
江普利副总经理,2009 年至今任浙江普利总经理,201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 年 5 月至今,任浙江瑞利执行董事、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蒲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1566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蒲建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学来 先生,硕士,中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2005 年 6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公司微生物主管,2005 年 12 月至 2006 年 7 月,任公司质量部副经
理,2006 年 7 月至 2008 年 12 月,任杭州赛利质量部副经理,2008 年 12 月至
2012 年 10 月,任公司研发中心副主任,201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研发中心主任,
2012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学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4398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周学来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邹银奎 先生 ,研究生学历,中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1988 年至 1996
年,任湖北亚欧药业有限公司质监部长,1997 年至 1998 年,任湖北博仁制药有限公司总工程师,1999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邹银奎兼任海南省医药行业协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银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07421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邹银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世俊 先生, 199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8
年 5 月 2021 年 3 月任公司证券部证券事务助理,2021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吴世俊先生参与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4900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