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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利制药: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1

普利制药: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普利制药          公告编号:2020-041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04 月 19 日分别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2019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301,147,028.57 元,2019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14,027,309.59 元。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31,402,730.96元后,减本年度实施分配2018年度现金股利38,467,050.30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58,259,701.1 元,2019 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02,417,229.44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 2019 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结合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拟以总股本
274,764,64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2 元(含税),总计
派发现金股利 60,448,221.9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5.5股,分配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425,885,199.8股(不足 1 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业务指南》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本年度不送红股,余下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7.3.14 条“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应当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如出现总股本变动,由于计算产生的无限小数问题,现金股利及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实施方案进行四舍五入,最终的现金分红总额、转增股本总额会有所差异。

  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
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公司章程》的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状况和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同意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说明和风险提示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
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其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本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0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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