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普利制药 公告编号:2020-032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
股东瑞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 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 露义 务人提 供的 信息一致。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41),公司股东瑞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康投资”)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 5,495,292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从本公告披露
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10,990,585 股,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4%。合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10,990,616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00%。
截至减持股份计划披露日(2019 年 12 月 19 日),瑞康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
10,990,616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4.0000%。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该部分股份已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根据公司收到瑞康投资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从上述
减持计划披露起至 2020 年 04 月 02 日,瑞康投资通过集中竞价共计减持股份
2,747,58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0000%),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现将其
截至 2020 年 04 月 02 日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瑞康投资持有的股份及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2020-1-10 59.70 127,800 0.0465
2020-1-13 60.44 222,062 0.0808
2020-1-14 60.73 84,400 0.0307
2020-1-15 62.64 147,200 0.0536
2020-1-16 63.06 78,770 0.0287
2020-1-17 63.41 51,600 0.0188
2020-1-20 65.56 254,850 0.0928
2020-1-21 66.91 39,900 0.0145
2020-2-4 63.83 242,100 0.0881
2020-2-6 65.36 100,900 0.0367
2020-2-10 65.06 33,500 0.0122
2020-2-12 65.98 142,700 0.0519
2020-2-17 64.79 166,600 0.0606
瑞康投资 集中竞价 2020-2-27 64.27 86,025 0.0313
集团有限 2020-2-28 64.26 62,400 0.0227
公司 2020-3-2 64.56 78,800 0.0287
2020-3-3 65.35 89,400 0.0325
2020-3-4 65.89 201,925 0.0735
2020-3-5 68.30 94,600 0.0344
2020-3-10 72.25 18,100 0.0066
2020-3-26 65.39 80,950 0.0295
2020-3-27 66.19 167,100 0.0608
2020-3-30 67.00 800 0.0003
2020-3-31 64.37 72,000 0.0262
2020-4-1 64.32 66,000 0.0240
2020-4-2 62.15 37,100 0.0135
大宗交易 无
合计 - - 2,747,582 1.0000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瑞康投资集团 无限售条件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有限公司 股份 10,990,616 4.0000% 8,243,034 3.0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提醒和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减持后,瑞康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3.0000%,不再是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瑞康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本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一)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04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