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普利制药 公告编号:2019-140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实施结果暨减持计划到期的公告
股东瑞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 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 露义 务人提 供的 信息一致。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67),对公司股东瑞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康投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公告。瑞康投资计划在前述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187,083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56%)。
截至减持股份计划披露日(2019 年 5 月 30 日),瑞康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
10,187,083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5.56%。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中,因公
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截
止到 2019 年 6 月 19 日,瑞康投资转增实施后持有 15,280,625 股,占公司最新总
股本的 5.56%。因减持期间公司的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变动事项,对应的减持预披露的数量做出了相应调整。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
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该股份已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解除
限售并上市流通。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9 月 3 日和 2019 年 9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13)、《关于股东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23)对前述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作了披露。
公司于近日收到瑞康投资出具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该减持计划中设定的时间区间已届满,瑞康投资累计减持 4,290,0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61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的实际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瑞康投资持有的股份及发行上市
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2019-6-21 53.01 249,975 0.0910
2019-6-24 52.19 309,950 0.1128
2019-6-25 51.59 82,500 0.0300
2019-9-18 53.44 348,936 0.1270
2019-9-19 53.39 85,100 0.0310
2019-9-20 55.31 212,648 0.0774
2019-9-23 54.08 201,600 0.0734
2019-9-24 53.88 357,000 0.1299
2019-10-11 57.40 280,550 0.1021
集中竞价 2019-10-16 60.24 94,900 0.0345
2019-10-18 60.22 111,675 0.0406
瑞康投资 2019-11-20 65.91 345,975 0.1259
集团有限 2019-11-21 66.02 237,100 0.0863
公司 2019-11-22 68.00 30,000 0.0109
2019-12-10 58.67 59,300 0.0216
2019-12-11 57.40 139,700 0.0508
2019-12-12 56.65 183,500 0.0668
2019-12-13 57.52 59,600 0.0217
47.78 189,000 0.0688
47.78 243,000 0.0884
大宗交易 2019-6-21 47.78 201,000 0.0732
47.78 117,000 0.0426
47.78 150,000 0.0546
合计 - - 4,290,009 1.5613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 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187,083 5.56% 10,990,616 4.00%
瑞康投资集 其中:无限售条 10,187,083 5.56% 10,990,616 4.00%
团有限公司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瑞康投资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提醒和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上市承诺一致。
(三)本次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上市承诺,股票减持价格未
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
(四)本次减持后,瑞康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4.00%,不再是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
(五)瑞康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一)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