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9年4月25日下午14时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2019年4月24日-2019年4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4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人民大道607号杭州余杭万丽酒店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周茂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46人,代表股份84,922,782股,占上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11人,代表股份80,608,6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00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份4,314,1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55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41人,代表股份6,349,78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66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表6人,代表股份2,035,62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1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份4,314,1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2.355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逐项审议、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922,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49,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49,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922,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49,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922,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49,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922,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49,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922,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49,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922,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49,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922,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49,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4,922,78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349,78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本议案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