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30 证券简称:普利制药 公告编号:2019-016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综合制药(香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1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98),公司股东综合制药(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合制药”)计划在本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663,528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在本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7,327,057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合计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0,990,585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
截至减持股份计划披露日(2018年11月7日),综合制药持有本公司股份23,293,778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2.72%。上述股份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发行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18年3月28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7日、2018年12月5日和2019年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8-098)、《关于股东股份减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17)、《关于股东股份减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对前述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作了披露。
根据公司收到综合制药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从上述减持计划披露起截至2019年2月27日,综合制药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共计减持股份5,413,49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9553%),减持时间已过上述减持计划时间的一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现将其截至2019年2月27日减持
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综合制药持有的股份及发行上市
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股东名称 减持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方式 (元/股) (%)
2018/11/29 54.15 59,100 0.0323
2018/11/30 52.15 46,400 0.0253
2018/12/3 55.9 130,000 0.071
2019/1/21 46.83 100,000 0.0546
2019/1/22 46.54 100,000 0.0546
2019/1/23 46.17 35,800 0.0195
集中 2019/1/24 47.08 142,235 0.0776
竞价 2019/1/25 47.31 150,000 0.0819
2019/1/28 49.32 193,000 0.1054
2019/1/29 49.13 100,000 0.0546
综合制药(香港) 2019/1/30 48.41 84,300 0.046
有限公司 2019/1/31 48.37 150,000 0.0819
2019/2/1 49.33 200,000 0.1092
2019/2/11 49.81 162,658 0.0888
2019/2/14 53.61 150,000 0.0819
2018/12/3 49.03 700,000 0.3821
2018/12/3 49.03 1,020,000 0.5568
大宗 2019/2/1 44 50,000 0.0273
交易 2019/2/11 44.63 240,000 0.131
2019/2/14 48.32 1,000,000 0.5459
2019/2/27 52.64 600,000 0.3276
合计 - - 5,413,493 2.9553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综合制药(香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港)有限公司 无限售条件股份
23,293,778 12.72% 17,880,285 9.76%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提醒和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上市承诺一致。
(三)本次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上市承诺,股票减持价格未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
(四)本次减持后,综合制药持有公司股份9.76%,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五)综合制药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六)本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减持计划后续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一)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