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3-005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4 月 8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
并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董事会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
董事 7 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 名,独立董事刘湘云先生、张志杰先生、朱映彬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主持召开,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了总经理王刚先生提交的《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2022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组织编写了《公司 2022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对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的主要方面进行了回顾、总结,并依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提出了公司 2023 年经营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工作任务。
公司独立董事刘湘云、张志杰、朱映彬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 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湘云》《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志杰》《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映彬》。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初未分配利润为 229,991,103.90 元,加上 2022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
131,518,300.02 元,在提取法定公积金 0 元后,应付普通股股利 13,988,525.10 元,
2022 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 347,520,878.82 元。
公司 2022 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预案:拟以公司当前总股本
182,329,2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派发现
金红利 18,232,922.6 元(含税)同时以总股本 182,329,22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共计转增 54,698,767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 237,027,993
股。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 2023 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综合考虑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结合公司实际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情况,根据 2022 年制定的《2022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考核并发放薪酬,具体详见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同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2023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根据独立董事及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专业素养、胜任能力和履职情况,结合本公司所处地区、行业及经营规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决定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认为每年 8 万元(税前),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确认为每年 12 万元(税前)。
2、公司内部董事的薪酬依据其所处岗位、工作年限、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照薪酬计划及绩效考评结果,提出具体薪酬指标,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鉴于本议案与所有董事利益相关,全部为关联董事,无法形成决议,故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相关信贷业务
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经综合评估,公司拟于 2023 年内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 1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及相关信贷业务额度。具体每笔授信及相关信贷业务额度最终以各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及相关信贷业务额度为准,各银行实际授信及相关信贷业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调剂,在总额度内授权公司依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信贷。
上述授信及相关信贷业务总额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审议,公司授权由董事长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及相关信贷额度内的所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授权期限内银行授信额度超过上述范围的,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后执行。授权期限为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信贷业务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度 及 相 关 信 贷 业 务 的 议 案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