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0-074
债券代码:124001 债券简称:劲刚定转
债券代码:124013 债券简称:劲刚定02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彭波女士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暨减持数量过半的公告
公司董事彭波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对控股股东王刚先生和董事彭波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彭波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集中竞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 1,331,62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0%),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前述减持期间内,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数量作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彭波女士出具的《股份变动情况申报表》,截至 2020 年 7
月 10 日,彭波女士已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 1,11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8477%,彭波女士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成,但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及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
进展情况,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公司总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20/7/1 26.87 190,000 0.1445%
集中竞价交易 2020/7/2 26.84 8,000 0.0061%
彭波 集中竞价交易 2020/7/9 26.97 917,000 0.6972%
合 计 - - 1,115,000 0.8477%
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5,326,500 4.0498% 4,211,500 3.2020%
彭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31,625 1.0124% 216,625 0.1647%
有限售条件股份 3,994,875 3.0373% 3,994,875 3.0373%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彭波女士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按照彭波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其作出的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 25%,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上述发行价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彭波女士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3、彭波女士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均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
告日,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4、在本次减持期间内,公司正在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其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本次减持与前述重大事项无关联性;
5、截至本公告日,彭波女士的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6、上述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本公告中比例数值和预披露公告同分项的比例数值存在出入,是因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总股本由 121,255,773 股变为 131,526,341 股。
三、备查文件
1、彭波女士出具的《股份变动情况申报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董监高持股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