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629 深市 新劲刚


首页 公告 新劲刚: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新劲刚: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27


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19-035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8年度实现净利润6,895,397.31元,当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9,445,360.39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15,730,573.65元。

  公司2018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现拟定如下分配预案:拟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00,000,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000,000.50元(含税)。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利润分配方案的指导意见,符合股东利益并有利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事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