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18-038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6,666,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66,666,7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00,000,05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登记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1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5月1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方式处理A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5月15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公积金转增 数量(股) 比例
(股)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7,822,398 56.73% 18,911,199 56,733,597 56.73%
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844,302 43.27% 14,422,151 43,266,453 43.27%
三、总股本 66,666,700 100% 33,333,350 100,000,050 100%
注:上表数据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办理股份登记结果为准。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00,000,050股摊薄计算,2017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2464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五金工业区博金路6号 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张俊臣 周一波
咨询电话:0757-66823006
传真电话:0757-66823000
九、备查文件
1、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文件;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