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8 证券名称:亿联网络 公告编号:2023-068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一 ) 会 议召开 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3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3 年 9 月 15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护安路 666 号,亿
联总部大楼十楼董事会议室。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智松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8 人,代表股份 863,274,519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8.307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787,136,593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2.282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99 人,代表股份 76,137,926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6.0245%。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 过 现 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02 人,代表股份
77,417,642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12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279,71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01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9 人,代表股份 76,137,926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0245%。
公司全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2023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863,274,519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417,6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议案 2:《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 意 863,274,519 股, 占出 席会 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77,417,64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的魏吓虹、陈峰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