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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联网络: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0

亿联网络: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28  证券名称:亿联网络  公告编号:2023-042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实施
完毕,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3.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故本次调整后:

    1、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数
量由 330,930 股调整为 463,302 股,授予价格由 26.49 元/股调整为
17.9929 元/股,则最终回购价格为 17.9929 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数
量由 65,700 股调整为 91,980 股,授予价格由 26.49 元/股调整为
17.9929 元/股,则最终回购价格为 17.9929 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6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实施
完毕,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需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同时注销相关解除限售期部分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能达到 100%解锁标准,以及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55,282 股。

  现就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修订<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并
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最终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为 375.30 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27.94 元/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113 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授予日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8.25 万股。最终本次授予的激
励对象共 110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67.05 万股。

  5、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20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更新后)》,决定回购注销 1 名激励对象共 120,000 股,其中涉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中的回购股数为60,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
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

  6、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
2021 年 3 月 16 日为授予日,以 27.94 元/股的价格向 26 名激励对象
授予 70.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股份的授予登记,上述股份的上
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17 日。

  7、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 89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能全部解除限售的共计 398,04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
述股份回购注销。

  8、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
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按照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并回购注销 80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能全部解除限售的部分及 5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需注销的部分共 346,545股;18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能全部解除限售的部分及 1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需注销的部分共 82,200 股,合计 428,745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杰出、优秀、良好、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可按照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待改进、不合格,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退休、主动辞职、公司裁员、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或因个人不胜任岗位或绩效不合格被公司解聘等,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予以回购注销。”

  故本次回购注销原因为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解除限售期部分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能达到 100%解锁标准,及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需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回购注销的数量及回购价格

  1、回购数量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87 名激
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能达到 100%解锁标准,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63,302 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 9.2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4%;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20 名激
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能达到 100%解锁标准,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91,980 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 1.8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

  2、回购价格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均为 17.9929 元/股,则最终回购价格均为 17.9929 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三、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与回购数量调整情况说明

  (一)调整原因

  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公司股票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的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并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实施完
毕,即以公司总股本 901,623,135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2股后的 901,623,13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3.00 元,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1,172,110,072.90 元;同时,以
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360,649,253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262,272,388 股。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股本变动比例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本次派息总金额/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即:1,172,110,072.90 元÷901,623,135 股=1.30 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股本变动比例=本次增加的股份数量/本次变动前总股本(含已回购股份),即:360,649,253 股÷901,623,135 股=0.4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二)调整方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第十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1、回购数量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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