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8 证券名称:亿联网络 公告编号:2022-064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 103 名激励对象(注:因部分
激励对象同时被授予多期,故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不等于以下各期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人数相加,下同),回购注销数量为 688,275股,占回购注销前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总数的 0.08%。其中:
(1)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58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到 100%解锁标准,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回购数量合计 207,180 股,回购价格为 7.8667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15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到 100%解锁标准,回购数量合计 52,350 股,回购价格为 17.0567 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80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到 100%解锁标准,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回购数量合计 346,545 股,回购价格为 26.49
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4)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18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要求未能达到 100%解锁标准,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回购数量合计 82,200 股,回购价格为 26.49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以上支付的总回购金额为 14,599,515.71 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
有资金。
2、公司已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902,311,410 股减至 901,623,135 股。
一 、 相 关 限制性 股票 激励 计划已履行 的审批程序
(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18 年 10 月 31 日为授予日,向 86 名
激励对象授予 87.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0.9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授予日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9000 股。最终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85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6.6 万股。
4、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
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
5、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
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9 年 7 月 9 日实施完毕,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数量由 21.5 万股调整为 43 万
股;同时,以 2019 年 8 月 19 日为授予日,以 28.66 元/股的价格向
24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授予日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8000 股。最终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24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9.4 万股。
6、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2 月 7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 4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4,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
7、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召开 2020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 6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能全部解除限售的部分,及 1 名预留授予对象因离职需注销的
部分,合计 270,960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 2020 年 7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
8、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20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更新后)》,决定回购注销 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 2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
原因离职需回购部分合计 84,000 股,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
9、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20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更新后)》,决定回购注销 1 名激励对象共 120,000 股,其中涉及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中的回购股数为60,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
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
10、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决定回购注销 66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能全部解除限售的部分、1名首次授予对象因离职需注销的部分共 214,290 股,及 16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能全部解除限售的部分共 61,800 股,合计 276,09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
11、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
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按照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并回购注销 58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能全部解除限售的部分及 5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需注销的部分共 207,180股;15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能全部解除限售的部分共 52,350 股,合计 259,53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修订<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并
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