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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联网络: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3

亿联网络: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28    证券名称:亿联网络    公告编号:2022-027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 688,27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8%,涉及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共计 103 名,其中 6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其余 97 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能达到 100%解锁标准(注:因部分激励对象同时被授予多期,故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不等于以下各期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人数相加,下同)。具体情况如下:

    (1)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58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能达到 100%解锁标准,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07,180 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 6.5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0.02%;

    (2)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15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能达到 100%解锁标准,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2,350 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 1.64%、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1%;

    (3)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80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能达到 100%解锁标准,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46,545 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 7.93%、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04%;

    (4)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18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未能达到 100%解锁标准,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82,2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占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 1.8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

    一、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18 年 10 月 31 日为授予日,向 86 名
激励对象授予 87.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0.9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授予日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9000 股。最终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85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6.6 万股。

  4、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
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18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
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
分公司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

  5、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
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9 年 7 月 9 日实施完毕,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数量由21.5万股调整为43万股;
同时,以 2019 年 8 月 19 日为授予日,以 28.66 元/股的价格向 24 名
激励对象授予 40.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授予日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8000 股。最终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24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9.4 万股。

  6、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2 月 7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 4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4,000 股。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

  7、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召开 2020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 6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能全部解除限售的部分,及 1 名预留授予对象因离职需注销的部分,合计 270,960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 2020 年 7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

  8、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20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更新后)》,决定回购注销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离职需回购部分合计 84,000 股,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

  9、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召开 2020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更新后)》,决定回购注销 1 名激励对象共 120,000 股,其中涉及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中的回购股数为60,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
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

  10、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
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1 年 7 月 19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 66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能全部解除限售的部分、1 名首次授予对象因离职需注销的部分共 214,290 股,及 16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能全部解除限售的部分共 61,800 股,合计 276,090 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
公司完成上述股份回购注销。

  (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2、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修订<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并
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最终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为 375.30 万股,授予价格调整为27.94 元/股,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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