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8 证券名称:亿联网络 公告编号:2022-015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云通信运营平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下同)合计 15,044.43 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因本次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的金额高于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资金净额的 10%且高于 1000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59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7]176 号)同意,本公司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1,867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8.6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55,468,9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89,547,235.3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出具致同验字[2017]第
350ZA0014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已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20 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金额为 29,595.18 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银
行理财产品收益共 1,686.35 万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32,228.14 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余额 6,728.14 万元,同时持有未到期保本理财 25,500.00 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1 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
简称“募投项目”)金额为 18,121.21 万元,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银
行理财产品收益共 937.50 万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5,044.43 万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款余额 8,044.43 万元,同时持有未到期保本理财 7,000.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厦门分行集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莲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东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软件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松柏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三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信银行厦门分行集美支行 8114901013800100085 8,044.43
合 计 8,044.43
上述存储余额不包括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中持有未到期保本理财
7,000.00 万元。
三、本次拟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云通信
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为36,084.34万元,节余的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为15,044.43万元,
具体使用募集资金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承 实 际 已 投 募集资金 节余募集资金 项目状态
资项目 诺投资总额 资金额 投资进度 (含利息收入)
合计
云通信运营
43,908.00 36,084.34 82.18% 15,044.43 已达到可
平台建设项
使用状态
目
四、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1、经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云通信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由“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 16 号”变更为“厦门市湖里高新园区岭下北路1 号”。
2、经 2020 年 12 月 7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及延期的议案》,考虑到当前市场环境、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项目实施的实际需要,公司变更“云通信运营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自建 IDC(互联网数据中心)机房变更为向第三方专业机
房与服务器服务商租赁 IAAS 服务(Infrastructure as a Service,
基础设施即服务)的模式。同时,将因项目实施方式变更而减少的相关服务器投资额调增至项目研发费用;此外,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的日期由 2020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五、本次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以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项目实施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募集资金投入,减少了项目基本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的开支。此外:
(一)受近两年全球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减少了销售人员出差海外的频率,相关渠道建设和品牌推广活动均以线上沟通和参与为主,相应地节约了差旅等成本,从而节约了项目营销推广费用。
(二)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利息收入。
六、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计划将节余募集资金约 15,044.43 万元及其之后产生的利息(具体金额以资金划转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管理层将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七、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云通信运营平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在完成项目结项及补充流动资金后注销该募集资金专户。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云通信运营平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此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公司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此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