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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联网络: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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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28    证券名称:亿联网络    公告编号:2021-005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 5 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数量为 204,0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总数的 0.023%。其中:

  (1)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离职激励对象
2 名,回购数量合计 27,000 股,回购价格为 9.3167 元/股+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

  (2)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离职激励对象
3 名,回购数量合计 117,000 股,回购价格为 18.5067 元/股+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

  (3)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离职激励对象1 名(其同时为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回购数量合计 60,000 股,回购价格为 27.94 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以上支付的总回购金额为 4,151,155.15 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902,487,540 股减至 902,283,540 股。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及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
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18 年 10 月 31 日为授予日,向 86 名
激励对象授予 87.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0.9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授予日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
弃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9000 股。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8
日披露了《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最终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85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6.6 万股。

  4、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 2018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 1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公司已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5、2019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
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9 年 7 月 9 日实施完毕,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数量由21.5万股调整为43万股;
同时,以 2019 年 8 月 19 日为授予日,以 28.66 元/股的价格向 24 名
激励对象授予 40.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
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授予日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
弃公司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8000 股。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4
日披露了《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结果公告》,最终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24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9.4万股。

  6、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2 月 7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 4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4,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
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7、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召开 2019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
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8、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 63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未能全部解除限售的部分,及 1 名预留授予对象因离职需注销的部分,合计 270,960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
注销。

  9、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
并于 2020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最终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为 375.30 万股,授予价格调
整为 27.94 元/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113 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授予日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 8.25 万股。最终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 110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67.05 万股。

  10、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更新后)》,决定回购注销 2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 2 名预留授予对象因离职需注销的部分,合计 4 人共 84,000 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回购注销。

  11、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并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召开了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更新后)》,决定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共120,000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律师事
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2020 年 8 月 14 日、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数量和价格的议案(更新后)》、《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更新后)》,决定回购注销 5 名激励对象共 204,000 股因离职需注销的部分。其中: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中,已离职激
励对象合计 2 名,回购股数合计 27,000 股,本次回购价格为 9.3167
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中,已离职激
励对象合计 3 名,回购股数合计 117,000 股,本次回购价格为 18.5067
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中,已离职激励对象 1 名(其同时为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回购股数合计 60,000 股,本次回购价格为 27.94 元/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上述回购总金额为 4,151,155.15元,回购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一)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调整情况

  1、回购数量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授予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回购数量。

  2、回购价格调整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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