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8 证券名称:亿联网络 公告编号:2019-050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调整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数量由 21.5 万股调整为 43 万股;
2、本次调整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月 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北京大成律师(厦门)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0 日起至 2018 年 9 月 20 日止,已在内
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在公示的时限内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出具了《关于公司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并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授予日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
弃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9000 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85 名,首次授予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6.6 万股。
5、2018 年 11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至此,公司已完成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工作。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
期为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6、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叶文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000 股。于 2019年 6月 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7、2019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
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9年 7月 9日实施完毕,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数量由21.5万股调整为43万股;
同时,以 2019 年 8 月 19 日为授予日,以 28.66 元/股的价格向 24 名
激励对象授予 40.2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9年7月9日实施完毕,
即:以截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299,546,000 股为基础,
扣减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叶文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000 股,最终以 299,53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59,443,20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增加至 599,072,000 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等的规定,需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权益数量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Q=Q0×(1+n)=21.5 万股×(1+1)=43 万股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
经过本次调整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总数 21.5 万股调整为 43
万股。
三、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
量的调整不会影响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创造最大价值回报股东。
四、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实施 2018 年利润分配,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实施,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因实施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对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对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根据《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