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19 年 8 月 19 日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0.2 万股
3、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8.66 元/股
4、激励对象人数:24 名激励对象
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月 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
权,公司拟以 2019 年 8 月 19 日为授予日,以 28.66 元/股的价格向
24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形式:限制性 A 普通股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 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9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29,868 万股的 0.3649%。其中首次授予 87.5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930%;预留 21.5 万股,占本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0720%,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7248%。
4、授予价格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30.95 元/股。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下述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
(1)授予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
(2)授予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之一。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
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北京大成律师(厦门)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大成(厦门)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10 日起至 2018 年 9 月 20 日止,已在内
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在公示的时限内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18 年 9 月 21 日出具了《关于公司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8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并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8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弃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9000 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85 名,首次授予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6.6 万股。
5、2018 年 11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至此,公司已完成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工作。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
期为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
6、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 2019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叶文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000 股。于 2019年 6月 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
7、2019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
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9年 7月 9日实施完毕,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数量由21.5万股调整为43万股;
同时,以 2019 年 8 月 19 日为授予日,以 28.66 元/股的价格向 24 名
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为: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经过认真核查,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一)鉴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9 年 7 月 9日实
施完毕,即:以截至 2019 年 3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299,546,000 股
为基础,扣减回购注销已离职激励对象叶文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0,000 股,最终以 299,536,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59,443,200.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转增后公司股本增加至 599,072,000 股。根
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需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权益数量作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Q=Q0×(1+n)=21.5 万股×(1+1)=43 万股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 为调整后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
经过本次调整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总数 21.5 万股调整为 43
万股。
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数量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调整事项在股东大会向董事会的授权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 次 调 整 的 具 体 情 况 见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与本公告同步披露的《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
(二)除上述调整事项外,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内容与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限制性股票。
(二)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币 A股普通股。
(三)授予日:2019 年 8月 19 日
(四)股票分配情况
本次实际向 24 名激励对象共授予 40.2 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分
配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总股本的比例
曾慧 财务总监 2 4.98% 0.0033%
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
38.2 95.02% 0.0638%
务)人员(23 人)
合计(24 人) 40.2 100.00% 0.0671%
注: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次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将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本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五)授予价格
1、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28.66 元/股;
2、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次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 ,且不低于下列价格中的较高者:
(1)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 57.32 元/股的 50%,即 28.66 元/股;
(2)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120 个交易日的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 50.40 元/股的 50%,即 25.20 元/股。
(六)解除限售安排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