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300627 深市 华测导航


首页 公告 华测导航: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与授予价格的公告

华测导航: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与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3

华测导航: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与授予价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测导航”或“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 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2年1月29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 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13),根据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黄娟作为征集人,就公 司拟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 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1月29日至2022年2月7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2月9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告编号:2022-015)。

    4、2022年2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 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2年2月14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 编号:2022-017)。

    6、2022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

    7、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 价格》、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情况说明

  1、调整事由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如自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后至未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
生股本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总额进行调整。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6月2日实施完毕。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未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回购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元(含税)。如自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后至未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发生股本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总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5月19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需对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1)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2)调整结果

    根据以上公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数量=370×(1+0.4)=518 万股。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由370.00 万股调整为 518.00 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
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②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2)调整结果

    根据以上公式,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35-0.3)/
(1+0.4)-0.27=24.52 元/股。

  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35.00 元/股调整为24.52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调整系因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与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所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6月2日实施完毕,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5月19日实施完毕,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此次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于 2023 年 5 月 22 日出具《国浩律师(杭州)事
务所关于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之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调整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
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信息披露、登记和公告等相关程序。

    七、备查文件

    1、《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4、《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调整、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