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7 证券简称:华测导航 公告编号:2021-037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以公告方式发出,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 14:30 在上海市青浦区高泾路 599 号 D
楼 3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5 月 12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会议由公司董
事会召集,董事长赵延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4名,代表股份198,926,3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56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0名,代表股份198,894,12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946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4名,代表股份32,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4%。
其中,通过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其代理人共计7名,代表股份34,2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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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98,925,8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7%;反对股数5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03%;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98,925,8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7%;反对股数5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03%;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98,925,8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7%;反对股数5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03%;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98,925,8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7%;反对股数5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03%;弃权0股。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98,925,8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7%;反对股数5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03%;弃权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33,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98.3645% ;反对股数 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6355%;弃权0股。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98,925,8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7%;反对股数5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03%;弃权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33,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98.3645% ;反对股数 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6355%;弃权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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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98,925,8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7%;反对股数5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03%;弃权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33,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98.3645% ;反对股数 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6355%;弃权0股。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98,925,8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7%;反对股数5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03%;弃权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33,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98.3645% ;反对股数 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6355%;弃权0股。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98,925,8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7%;反对股数5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03%;弃权0股。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198,925,80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997%;反对股数56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0.0003%;弃权0股。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33,6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98.3645% ;反对股数 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1.6355%;弃权0股。
本项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汪祝伟律师、刘浏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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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