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7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
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计划”)。2017年1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17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基于上述,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7年11月3日
2、授予价格:29.44元/股
3、授予人数:255人,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
4、授予数量:407.25万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四年。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限售期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激励对象获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限售期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
第一次解除限售 首个交易日起至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 3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
第二次解除限售 首个交易日起至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
第三次解除限售 首个交易日起至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 4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
第一次解除限售 首个交易日起至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 5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
第二次解除限售 首个交易日起至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 5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只有在规定的考核年度内达到公司业绩目标,且个人绩效考核综合评分70分以上(含70分),才可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解锁期内所获授的对应比例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各年度财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指标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一次解除限售 且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第二次解除限售 且以2017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
第三次解除限售 且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指标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第一次解除限售 且以2017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
第二次解除限售 且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本计划中所指净利润或计算过程中所需使用的净利润均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比例规定具体如下:
考核结果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比例
A 90分以上(含90分) 100%
B 80分(含80分)-90分(不含) 90%
C 70分(含70分)-80分(不含) 80%
D 70分以下(不含70分) 0%
7、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认购数量情况: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255名,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分配如下:
姓名 职位 获授的限制性股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获授限制性股票占
票数量(万股) 授予总量的比例 当前总股本比例
高占武 财务总监 10 2.29% 0.08%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397.25 90.85% 3.33%
人员(共计254人)
预留限制性股票 30.00 6.86% 0.25%
合计 437.25 100.00% 3.66%
注: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二、实际授予情况与前次公示情况的差异性说明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由于原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5万股。公司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50万股调整为448.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调整为418.5万股,且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由原来的276人调整为273人。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原拟首次授予数量为418.5万股,授予激励对象为273
人。公司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有1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
放弃全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合计11.25万股,因此,公司实际向25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07.25
万股限制性股票。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与公司2017年1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布的《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一致,未有其他调整。
三、本次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2月1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
字[2017]第ZA16505号验资报告,认为:
截至2017年12月15日止,贵公司已收到255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
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19,894,4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
人民币肆佰零柒万贰仟伍佰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15,821,900.00元。全
部以货币出资。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9,200,000.00元,
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119,200,000.00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3月16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843号验资
报告。截至2017年12月15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123,272,500.00
元,实收资本(股本)人民币123,27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