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华测导航 证券代码:300627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二〇一七年九月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限制性股票或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1、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测导航”或“公司”、“本公司”)《公司章程》制订。
2、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
3、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4、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为4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当日公司股本总额11,920万股的3.78%。其中,首次授予420万股,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公司股本总额11,920万股的3.52%;预留30万股,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公司股本总额11,920万股的0.25%,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
权益总额的6.67%。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
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
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将做相应的调整。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29.44元。在本激励
计划预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6、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四年。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限售期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激励对象获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限售期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
第一次解除限售 首个交易日起至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 3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
第二次解除限售 首个交易日起至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
第三次解除限售 首个交易日起至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 4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可解除限售数量占
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自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
第一次解除限售 首个交易日起至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 5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
第二次解除限售 首个交易日起至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 5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激励对象只有在规定的考核年度内达到公司业绩目标,且个人绩效考核综合评分70分以上(含70分),才可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该解锁期内所获授的对应比例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
8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各年度财务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指标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一次解除限售 且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第二次解除限售 且以2017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
第三次解除限售 且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指标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
第一次解除限售 且以2017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
第二次解除限售 且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本计划中所指净利润或计算过程中所需使用的净利润均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风险特别提示:本次激励计划所设定的业绩指标具有一定的可实现性,但未来由于受到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行业景气度的波动、市场竞争加剧等原因的影响,公司也可能存在业绩无法达成的风险,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9、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276人。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10、公司承诺不为任何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的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且不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11、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12、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 60 日内,公司按相关规定
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
13、公司审议本激励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4、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将不存在导致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而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
目录
声 明......1
特别提示......1
目 录......5
第一章 释义......6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7
第三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8
第四章 本激励计划具体内容......10
第五章 本激励计划的终止、变更及个人异动处理......25
第六章 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争议或纠纷的解决机制......28
第七章 附则......29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华测导航、公司、本公指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司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
限制性股票 指 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
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解除限
售流通
按照本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
激励对象 指 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公司(含控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