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6 证券简称:华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0 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 人
2023 年度业务总收入:325,333.63 万元
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94,885.10 万元
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48,905.87 万元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6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2,190.02 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 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
督管理措施 3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律处分 2 次;11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4 次、自律
监管措施 8 次、纪律处分 4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姜纯友,2010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 12 月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承做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晓辉,2024 年 3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11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11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相繁,2004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 年 9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 12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3家次。
2、诚信纪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晓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相繁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姜纯友于 2022 年内收到书面警示一次,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
况
2022 年 12 月 22 上海证券交易涉及广东榕泰实业
1 姜纯友 日 自律监管措施 所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业务事项。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76 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10 万
元(不含税),合计人民币 86 万元(不含税)。上述收费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文件;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文件;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