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6 证券简称:华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7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暨减持比例达到 1%的公告
原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上海联创永沂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瑞股份”或“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
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上海联创永沂创业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联创投资”)拟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以集中竞价、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540 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以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的,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进行。
公司于近日收到原持股 5%以上股东联创投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的告知函》,截至目前,联创投资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1,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截至目前,联创投资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且联创投资本次减持计划累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 1%。根据《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比例
2023 年 6 月 13 日 9.22 1,347,700 0.7487%
联创投资 集中竞价交易 -2023 年 6 月 28 日
2023 年 8 月 18 日 9.57 452,300 0.2513%
-2023 年 9 月 6 日
合计 - - - 1,800,000 1.0000%
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
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34.42 5.7468% 854.42 4.7468%
上海联创永沂创 其中:无限售条
业投资中心(有 件股份 1034.42 5.7468% 854.42 4.7468%
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
份 - - - -
二、股东减持股份达到 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联创永沂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 上海市普陀区云岭东路 89 号 1902 室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6 月 13 日-2023 年 6 月 28 日、2023 年 8 月 18 日-2023
年 9 月 6 日
股票简称 华瑞股份 股票代码 300626
变动类型
(可多 增加□ 减少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选)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A 股 1,800,000 1.00
合 计 1,800,000 1.0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执行法院裁定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表决权让渡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不适用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 股数(股) (%)
合计持有股份 10,344,200 5.7468% 8,544,200 4.746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0,344,200 5.7468% 8,544,200 4.7468%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1、联创投资减持情况与 2023 年 5 月 16 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不存在差异情况。截至目前,联创投资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计划中约定减持股数,联创投资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减持的承
划 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2、截止目前,联创投资减持计划已期限届满。在减持计划实施
期间,联创投资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
购买管理办法》等法律、 是 否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联创投资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联创投资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联创投资本次减持未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文件中所做出的承诺。
4、联创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股份减持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联创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