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6 证券简称:华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4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原计划投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6,048.38 万元用于“江苏胜克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 7,500 万只换向器项
目”,该项目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变更为由子公司宁波胜克换向器有限公司实施
的“年产 7,500 万只高性能换向器技改项目”。鉴于该项目当前进展情况和商业环境发生较大变化,避免发生不确定风险,公司经审慎考虑,拟终止“年产 7,500万只高性能换向器技改项目”的实施,并拟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瑞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63号)核准,2017年3月9日,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2500万股,发行价格为7.50元,募集资金总额18,75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215.20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1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华普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1465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 调整后投资总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号 资金额 额
江苏胜克机电科技有
1 限公司年加工7,500万 6,048.38 6,048.38 0 0.00%
只换向器项目
宁波胜克换向器有限
2 公司新增3,000万只全 2,555.04 2,555.04 2,555.04 100.00%
塑型换向器技改项目
3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4,958.84 4,958.84 4,958.84 1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652.94 1,652.94 1,652.94 100.00%
总计 15,215.2 15,215.20 9,166.82 60.25%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60,483,800.00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收到利息收入和投资理财产品的收益4,182,093.17元,支付银行手续费
2,076.57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0.00元,公司已将4个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5,243.67元转为公司基本账户使用。截止201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24,558,572.93元,与募集资金净额汇总后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相等。
二、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调整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5月7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的“江苏胜克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7,500万只换向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19年3月20日。详见公司2018年4月17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1)
公司于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5月14日召开的
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江苏胜克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7,500万只换向器项目”实施地点将由子公司江苏胜克厂区变更至子公司宁波胜克厂区,实施主体由江苏胜克变更为宁波胜克,实施方式不变。详见公司2019年4月23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2019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5月14日召开的2018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循环累积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详见公司2019年4月23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2019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委托理财发生额为10,000万元人民币。
2019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含4,500万元),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详见公司2019年8月27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2019年,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为4,000万元人民币。
三、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情况及原因
(1)受 2019 年中美贸易战以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行业整体盈利
水平下滑,公司换向器业务和业绩也受到较大影响,同时公司逐年在现有厂房及设备基础上通过技术改进,提升工艺流程、临时调剂等手段,进一步提高了设备的利用率,根据公司历年来的订单量及目前行业形势,公司现有产能已能基本满足公司当前经营需求,无需再继续增加设备投入。(2)随着外部市场资金面趋紧,公司应收应付账款高位运行,流动资金需求量增加。为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提升盈利水平,拟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更好地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
综合目前的宏观经济形势和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为避免造成新的产能闲置和无效投资,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经审慎研究,公司拟终止“年产 7,500 万只高性能换向器技改项目”的实施,并拟将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终止“年产 7,500 万只高性能换向器技改项目”募投项目的实施,并将
该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公司积极应对经济、行业形势变化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所作出的慎重决定,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将部分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积极推动公司业务健康发展。
五、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63,953,837.11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尚未到期补充流动资金总额4,000万元)。公司将在使用期限到期前归还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拟将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上述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将计划用于购买原材料、支付员工薪酬、偿还银行贷款等公司主营业务运营日常所需,保障未来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六、公司相关承诺
就本次终止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说明与承诺如下:
1、募集资金已到账超过一年;
2、按照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风险投资,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公司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实施完毕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并被注销,专户注销后,公司与相关财务顾问、专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七、相关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目的是为了更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为股东创造价值,该决策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是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优化调整,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有助于公司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该事项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