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5 证券简称:三雄极光 公告编号:2023-077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含 1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且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所明确的股票及其衍生品、期货投资等高风险投资行为。
3、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含 1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中、低风险理财投资品种。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公司运用自有流动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
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含
1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含 1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事项,单个理财产品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含
1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正常运作的前提下,运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13 亿元(含 13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运营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