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5 证券简称:三雄极光 公告编号:2022-073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将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8 号”文核准,本公司于 2017年 3 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000 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发行 700 万股,网上发行 6,3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9.3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51,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5,438,98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65,561,02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业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17 年 3 月 13 日出具了广会验字[2017]G17000360150 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半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1,351,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85,438,980.00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265,561,020.00
加:活期利息收入 22,017,255.48
加: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投资收益 127,462,731.48
减: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821,130,161.62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809,884,794.18
2022 年上半年使用金额 11,245,367.44
减:手续费支出 399,913.96
减: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89,187,103.69
募集资金实际结余金额 204,323,827.69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2017 年 3 月 30 日,公司分别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绣支行、中
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公司募投项目“LED 绿色照明扩产建设项目”由全资子公司重庆三雄极光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三雄”)负责实施,公司通过增资的形式将项目资金拨付
给重庆三雄,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5 日与重庆三雄、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锦绣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公司募投项目 “O2O 电商平台建设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广州三雄极光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雄贸易”)负责实施,公司通过增资的形式将项目资金拨
付给三雄贸易,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5 日与三雄贸易、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
秀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4、2017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变更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募投项目“研发中心扩
建升级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广东三雄极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雄科技”)作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通过增资的形式将项目资金拨付给三雄科技,公
司于 2017 年 6 月 7 日与三雄科技、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绣支行及保荐
机构广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5、2017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
增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肇庆三雄极光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三雄”)作为募投项目“LED 智能照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通过增资的形式将项目资金拨付给肇庆三雄,公司于 2017年 8 月 24 日与肇庆三雄、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绣支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6、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7),公司收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以下简称“越秀支行”)的通知,由于越秀支行终止营业,公司原在该支行开展的相关业务转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以下简称“东风支行”)负责,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越秀支行根据相关规定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终止协议》,并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东风支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越秀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迁移至东风支行,账户 391120100100165965 未发生变更。
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三雄贸易、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越秀
支行根据相关规定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终止协议》,并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与
三雄贸易、广发证券、东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三雄贸易于越秀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迁移至东风支行,账户391120100100168973 未发生变更。
7、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根据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结合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开立了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5810000110120100030823,拟将存放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锈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06301775000000066)的全部募集资金转存至上述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锈支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06301775000000066)内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保本理财资金到期后,相关募集资金理财本金和利息将转至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新募集资金账户转入金额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待募集资金完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锈支行该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06301775000000066)。2019 年 5 月10 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就开设的专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8、2021 年 2 月 4 日,由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三雄贸易已完
成 “跨境电商海外市场拓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38610188000607622)和“O2O
电 商 平 台 建 设 项 目 ”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 账 号 391120100100165965 、 账 号
391120100100168973)的注销手续;由于“LED 绿色照明扩产建设项目”部分募集资金需变更存放专户,公司已完成原存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06301775000000066)的注销手续,公司和三雄贸易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9、2021 年 12 月 30 日,由于“LED 绿色照明扩产建设项目”已终止,剩余募集
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及子公司重庆三雄已完成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和重庆三雄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10、公司作为“研发中心扩建升级项目”实施主体之一,鉴于规划的募集资金使用已按计划完成,且本公司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锈支行为之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06301553000000068)近一年处于未有实际业务支出状态,为提高公司资金管理效率,减少管理成本,报告期内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广发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上述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肇庆三雄、重庆三雄、三雄科技、三雄贸易严格履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204,323,827.69 元,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账号/资 2022.6.30 余额
户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