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5 证券简称:三雄极光 公告编号:2022-043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截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截至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列入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均为与公司建立正式聘用关系或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且不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及外籍员工。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