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5 证券简称: 三雄极光 公告编号:2020-025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9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45,239,092.73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64,618,846.04 元,报告期内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68,985,981.12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按净利润的 10%提取盈余公积金26,898,598.11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361,881,968.79 元,减去因会计政策调整减少的期初未分配利润 511,185.79 元,减去 2019 年度向股东分配股利34,536,310.22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568,921,855.79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拟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 276,289,782股为基数(公司总股本 280,000,000 股,扣除公司股票回购专户股份 3,710,218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82,886,934.60 元(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持续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长期战略规划,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3、利润分配审议情况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公司在信息保密和防范内幕交易方面所采取的措施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