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5 证券简称:三雄极光 公告编号:2019-052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23日-2019年5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3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韦涌工业区132号公司总部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宇涛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7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76,452,982股(公司总股本为280,000,000股,扣减截至股权登记日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3,547,018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7人,代表公司股份203,542,3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626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公司股份203,286,6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33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人,代表公司股份255,6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3人,代表公司股份14,736,7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公司股份14,481,0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人,代表公司股份255,6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5%。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287,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8%;反对254,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2%;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81,9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713%;反对254,7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2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2、《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287,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8%;反对254,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81,9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713%;反对254,7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2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3、《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287,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8%;反对254,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81,9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713%;反对254,7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2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4、《<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287,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8%;反对
254,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81,9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713%;反对254,7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2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5、《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287,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8%;反对254,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81,9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713%;反对254,7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2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6、《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287,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8%;反对254,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81,9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713%;反对254,7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2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关联股东张宇涛先生、张贤庆先生、林岩先生、陈松辉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
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81,9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713%;反对254,7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2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81,9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713%;反对254,7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2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8、《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287,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8%;反对254,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81,9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713%;反对254,7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2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9、《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287,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8%;反对254,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81,9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713%;反对254,7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2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张宇涛先生、张贤庆先生、林岩先生、陈松辉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81,96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713%;反对254,7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2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81,9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713%;反对254,7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2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3,287,5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48%;反对254,7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81,96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2713%;反对254,74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28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张宇涛先生、张贤庆先生、林岩先生、陈松辉先生、王军先生、梁超先生为公司第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