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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雄极光: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09

证券代码:300625            证券简称: 三雄极光          公告编号:2018-035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8日(星期二)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7日- 2018年5月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5月8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2018年5月7日下午 15:00至2018年5月8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韦涌工业区132号公司总部一楼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宇涛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198,291,401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70.81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98,176,101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70.777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115,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1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9,485,8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3.38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370,50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3.346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115,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1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269,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0%;反对

1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64,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02%;反对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56%;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2%。

    该议案获得通过。

    2、《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269,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0%;反对

1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64,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02%;反对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56%;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2%。

    该议案获得通过。

    3、《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269,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0%;反对

1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64,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02%;反对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56%;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2%。

    该议案获得通过。

    4、《<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269,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0%;反对

1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64,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02%;反对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056%;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2%。

    该议案获得通过。

    5、《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247,7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0%;反对

4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2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2,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93%;反对4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6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6、《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269,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0%;反对

2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64,0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02%;反对21,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9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7、《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关联股东张宇涛先生、张贤庆先生、林岩先生、陈松辉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2,1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393%;反对43,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6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2,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393%;反对

4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607%;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8、《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247,7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0%;反对

4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9%;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2,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93%;反对4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64%;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2%。

    该议案获得通过。

    9、《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247,7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80%;反对

41,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9%;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2,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393%;反对4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364%;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2%。

    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股东张宇涛先生、张贤庆先生、林岩先生、陈松辉先生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2,10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393%;反对41,4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364%;弃权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442,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5393%;反对

41,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364%;弃权2,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242%。

    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聘任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8,269,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90%;反对

19,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8%;弃权2,30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