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4 证券简称:万兴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7
债券代码:123116 债券简称:万兴转债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以下简称“董事会”),本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以通讯、邮件等方
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软
件产业基地 5 栋 D 座 10 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推选
吴太兵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审议并表决,一致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吴太兵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吴太兵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在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选举下列人员组成董事会各专门委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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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委员会委员:吴太兵(主任委员)、朱伟、陈琦胜;
审计委员会委员:陈琦胜(主任委员)、戴扬、朱伟;
提名委员会委员:陈琦胜(主任委员)、戴扬、孙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戴扬(主任委员)、陈琦胜、孙淳。
各委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在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太兵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孙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聘任张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其中,孙淳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吴太兵先生、孙淳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在刊登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张铮先生个人简历情况详见《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3.1 聘任吴太兵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2 聘任孙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3 聘任张铮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彭海霞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彭海霞女士已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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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7,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12 个月以内)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财务负责人在额度范围进行具体投资决策及相关合同文件的签署。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