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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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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万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2018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18 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0,800 股,占截至 2022 年 2 月 10 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05%。首次
授予回购价格为 19.425 元/股,预留授予回购价格为 15.73125 元/股。

    2、公司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刊登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5),自公告日起 45 天内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清偿债务的请求。

    3、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完成。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18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 年 10 月 30 日至 2018 年 11 月 8 日,公司通过在公司内部网站《员
工之家》发布了《关于“2018 年股权激励名单公示”的通知》,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激励对
象提出的异议。2018 年 11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拟授予人数由 124 人调整为 122 人,拟首次
授予部分股数由 120.40 万股调整为 114.20 万股,预留权益由 30.10 万股调整为
28.55 万股。

    6、2018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完成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登记工作,向 122 名激励对象授予 114.20 万股,并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12 月 12 日。

    7、2019 年 5 月 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胡立峰先生系关联董事,其对相关议案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主要针对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进行了修订,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下属分、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8、2019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9、2019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议案》。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胡立峰先生系关联董事,其对相关议案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19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11、2019 年 7 月 4 日,公司完成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
登记工作,向 28 名激励对象授予 28.55 万股,并披露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19 年 7 月 8 日。

    12、2019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和《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张铮先生系关联董事,其对相关议案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因杨文亮先生、郝晶女士系关联监事,对《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议案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该议案直接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08 名,其中 107 名满足 100%解除限售条
件,对应解限 398,400 股;1 名满足 50%解除限售条件,对应解限 2,000 股,另
2,000 股由公司回购注销。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可解除限售的
股票数量为 400,4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81,427,500 股的 0.4917%。本次拟
回购注销 16 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 143,000 股,其中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 15 名(含 1 名回购注销 50%的激励对象,对应回购 2,000 股),回购
数量 138,000 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1 名,回购数量 5,000 股;首次授予回
购价格由 32 元调整为 31.75 元/股,预留授予回购价格为 25.84 元/股。


    13、2019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同意回购注销 16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43,000 股
限制性股票。

    14、2020 年 2 月 24 日,公司完成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回购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 81,427,500 股减少至 81,284,500 股。

    15、2020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总股本 81,284,500 股,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50 元人民币(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上述事项已于 2020 年5月 22 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81,284,500
股变更为 130,055,200 股。根据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股权激励限售股数量由
884,100 股增加至 1,414,560 股(其中:首次授予数量 603,600 股增加至 965,760
股,预留授予数量 280,500 股增加至 448,800 股)。

    16、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胡立峰先生系关联董事,其对相关议案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内容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24 名,其中 23 名满足 100%
解除限售条件,对应解限 202,000 股;1 名满足 50%解除限售条件,对应解限 4,000
股,另 4,000 股由公司回购注销。2018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为 206,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130,055,200 股的0.1584%。
    17、2020 年 8 月 4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拟回购注销 12 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108,160 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8 名,回购数量 77,760 股,预留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 4 名,回购数量 30,400 股;首次授予回购价格由 32 元调整为
19.625 元/股,预留授予回购价格由 25.84 元调整为 15.93125 元/股。

    18、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1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08,160 股限制性股票。

    19、2020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完成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回
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 130,055,200 股减少至 129,947,040 股。

    20、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的议案》。出席本次董事会的董事张铮先生系关联董事,其对相关议案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内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解限的 100 名激励对象中有 99 名符合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100%;另有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所持有未解除限售的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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